一个县把盘活公园的顺序,讲得比很多城市都直白:先建驿站试点,再把经营权和管护捆在一起,最后才是引入运营。

这个县是福建安溪。2026 年 5 月,安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一份人大建议答复(安城执函〔2026〕242 号)里,把这套路径写成了公开文本。

三步走的完整序列

第一步,选“条件成熟点位”先行。龙湖山公园、河南南路精品步道、河滨北路湖畔,先建驿站,把闲置资源盘活的样板做出来,再谈推广。

第二步,分类。答复里的原话是“宜商则商、宜公则公”:适合市场化运营的空间,比如过溪公园一带,待条件成熟后引入运营;茶都木栈道这类不宜市场化的纯公益场所,配合财政做修复改造,强化管护。

第三步,也是最有信息量的一步——“经营权与维修管护捆绑”。答复里写的是:优先确定县文旅集团、城建集团、茶都集团等国有企业作为运营主体,实行经营权与维修管护捆绑,实现投、建、管、维、营一体化,降低财政依赖。

为什么县里要“捆绑”

答案藏在钱的结构里。县里公园最缺的不是租金,是养护钱。养护是刚性支出,年年要有;租金是一次性收益,规模有限。把管护责任捆进经营权,等于把“谁经营、谁养绿地”写成合同条款。

隔壁省的一份答复把另一半也讲清了。荆门市在市政协提案答复(2026 年 8 月公开)里写明:3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广场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护,可通过规范租赁等方式适度引入轻量化便民服务业态,租赁收入全额上缴财政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该市已完成 10 处共 8.38 万平方米存量空间摸底建档,又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 6 个公园 23 处约 4.37 万平方米空置资产做综合评估。

把两份答复放在一起看,县域公园的两条底层逻辑就出来了:一,养护责任必须有人接;二,经营收入不留在公园,要进财政盘子。

这两条逻辑,决定了怎么谈

收入上缴财政,意味着公园方对“收益规模”并不敏感——多收的钱进不了他自己的口袋;他对“别添乱、别违规”极度敏感——账目出问题,追责落在具体经办人身上。

所以跟县域项目谈儿童游乐合作,方案第一页不该是收益测算,应该是养护承诺和合规路径:不改动绿地、不建设永久构筑物、可逆复原、日常巡检谁来做。收益测算放在第二页,反而更可信。

民企的位置在哪

安溪那份答复里,运营主体优先的是县属国企。这不是把民企关在门外,而是把入口改了:国企做平台和总账,细分业态交给专业方联合运营。

儿童游乐恰好是最容易谈进去的细分业态之一:单点投入低,用全可移动、无土建、可逆复原的设备就能做,政府方零建设投入,收入按营收分成,还顺手替公园接走了一块场地的日常管护。

政策层面这条路是敞开的。住建部《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城〔2016〕36 号)明确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领域;海南省也已发文,对已建城市公园等民生领域项目逐步推行“公建民营”(文号见文末)。

我们跑县域项目的直接感受是:县里看项目的顺序和市里不一样。市里比方案、比条款;县里先看你是来干活的,还是来收钱的。把管护捆进方案,恰好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
你所在县的公园闲置空间,是在等财政拨款,还是在等一个运营方?

数据来源

1. 安溪县人民政府官网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答复》(安城执函〔2026〕242 号,2026-05 公开)。
2. 荆门市人民政府官网《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TA1005-128号提案的答复》(2026-08-07)。
3. 住建部《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城〔2016〕36 号)。
4. 海南省《海南省深化投融资改革若干举措》(琼府办〔2026〕50 号,"公建民营"条款)。
利益相关:从事城市公园儿童游乐场景运营。